篇一: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本人根据《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对自身思想、学习、生活开展了一次大检查、大对照。一方面积极寻找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一方面把好的做法和经验保持下去,时刻谨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遵照“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工作两不误。
俗话说“工作时工作,游戏时游戏”,我认为工作“八小时以外”可以适当放下工作,追寻自己的人生和想要生活。对照《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本人的“八小时以外”主要如下:
(一)重视家庭生活,常陪伴父母左右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我父母年事甚高,加之本人之前长期在北京工作,能陪伴他们时间很少很少。现本人回到珠海工作,工作以外常回到父母家,陪他们吃饭、聊天,弥补以前的种种缺失,让他们老有所安,老有所依,这也是本人现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认为极重要的一件事情。
(二)纯洁社交圈,不拉邦结派。1欢迎下载1在各种社交场合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谨慎交友,不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同好会等。大多数朋友都是认识多年的知己,与认真生活,踏实积极的人为伴。平常相聚以闲话家常为主,或一起聚餐、运动,或旅游观光等,做健康适宜的活动。
(三)丰富业余生活,发展自身爱好
本人热爱打乒乓球,也把它作为自身锻炼身体的一种手段,常在空余时间就到住所附近进行活动。也十分喜欢看电影,以前的经典和当下流行的电影都有所涉猎,希望通过电影了解更多自己不曾接触的层面,丰满自己的人生,并从中有所收获。安静的时候,会一个人看看书,听听音乐,让身体和心灵都有放空的机会,定时给自己清清空,留出更多的位置接纳新事物、新知识。
二、以身作则,加强下属的监督管理
作为班子成员,我主要分管服务协调科,下属工作人员有2名。为了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我向他们传达了《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市委老干部局“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并明确相关制度。一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人在遇到重大事项能做到及时向局相关同志报告,也严格要求下属工作人员及时、有效地报告重要事项。休假和节假日离开珠海,都必须提前报批,登。
2欢迎下载2记备案。二是要注意自己身份和言行。在工作上要谨记我们是服务老同志的,要注意说话用语和多关心他们,工作之外要保持这种作风,善待身边的家人、朋友,还有社会上的其它人员。三是尽可能多地参加公益活动或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工作生活大多是苦闷无趣的,希望下属能更多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做身心健康的人,发挥自身在家庭和社会的作用。
三、查找不足,继续前行
尽管大多时间能严格按照要求自己,但也有松懈、不留意的之处:
(一)业余时间大多以放松自我为主,对政治时事的学习不足,欠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对自己的亲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相对宽松,有错误没有及时指出和纠正,容易滋生因小失大的情况。
(三)消费观念不强,花钱大手大脚。由于现在生活物质条件都变好了,在消费方面有时不注意,偶有大吃大喝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本人将努力改正,完善自我,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工作和生活都比现在更上一个台阶。。3欢迎下载3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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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度
总
则
一、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依靠每位党员干部个人的自我约束,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纪检监察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犯法律法规、违反党风党纪和败坏社会道德,严重影响单位和干部形象的,医院纪检监察应抓住线索,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行为人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的,报请医院党委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党政一把手既是八小以外的受监督、受教育者,也是监督管理者。应把做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疏导工作,以及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情况的了解,纳入职责范围之内。主要领导干部应自觉在八小时以外给下属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
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五、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六、参与不正当的社会交往,搞不正之风,影响恶劣的;以及利用职权经商得利或从事非法敛财活动的。
八、违反社会道德,利用手机、电话等工具或其他手段攻击、侮辱、诬蔑他人,损害他人声誉影响恶劣的。
十一、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十二、违反廉洁自律的。
监督管理
十四、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室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
十五、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对行为人严肃查处外,科室负责人因失察、失管、失教,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十六、实行外出活动汇报制度,向县纪委汇报活动情况,单位副职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活动情况。
十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考核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创优,提拔使用挂钩,存入廉政档案。
十八、实行八小时以外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制度,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制止、监督、反馈、举报发现的领导干部不良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篇三: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企业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作者:张鹏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下旬刊》2019年第5期
张鹏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摘
要
受员工行为的独立性和监管方式的复杂性影响,“八小时以外”经常成为监管的“空白区域”、违法的“黄金时间”,直接危害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积极探索“八小时以外”监督措施,建立“全天候”的监管机制,对遏制员工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企业形象和效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企业员工
八小时以外
监督管理
一、强化员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目的(一)筑牢遵纪守法的高墙
工作时间以外,外部监管力度显著下降,个体兴趣成为了行为的主要动因,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能够轻而易举的突破外部“防护”,直接敲打自身道德修养和品行操守这一最终防线。而一些“有害细菌”隐藏在“健康食品”之中,对员工的“健康”产生极大的威胁。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体系,是为员工增添一堵遵纪守法的高墙。
(二)消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员工下班后暂时脱离工作岗位,但依然延续着工作岗位所给予的地位和权力,特别是员工中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经常自觉或不自觉的用这些地位和权力为私生活提供便利、获得“特殊照顾”,形成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前期表现。因此,不断强化这一时段的监督,能够有力的消除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实现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双重作用。
(三)维护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
在资讯发达的今天,不良行为的传播速度、广度和危害程度是前所未有的。违法乱纪行为在传播过程中,如果在行为主体前被加上了“某某企业员工”的称号,极易产生一定的舆论风潮,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加强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应该作为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重视。
二、员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弱化产生的原因
(一)监督体系松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式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为主,监督实施者各不相同,与被监督者的关系及以影响力度各有差异,且随着被监督者生活场景变换,监督主体也在随时切换,各监督方式之间相互衔接难度较大,形成“各自为战”的现象,使被监督人经常处于监督“盲区”。
(二)被监督者的复杂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代际划分频次加快,思维和行为的多样性更加显著,个体独立精神被重视和认可,以自我为主体的意识增强,寻求自我独立和行为独特成为普遍现象。这些现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积极作用,不应被否定,但却为员工的监管,特别是青年员工的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那就是什么样监督方式才能有效应对更加类型多样,且在不断“推陈出新”的监管对象。
(三)监督手段的局限性。企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管主要依靠个人主动汇报和被动接受不良后果反馈,监督效果受到个人自觉性和信息畅通程度的影响,具有严重的滞后性和应急性。作为监管主体,技术能力和投入成本是实施监督前必要的考量因素,而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界线也是监管延伸不可逾越的边界。因此,监管面临着技术、投入、尺度的复杂性与监管疏密程度之间的矛盾。
三、破解“八小时以外”监管难题的途径
要破解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管难题,就必须要承认员工聘用、培养、监管之间的统一性,内、外部监管的互补性和监管工作的长期性。任何将“八小时以内、外”割裂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毕其功于一役”的思维都是错误或不负责任的。
(一)打破“监管”思维
去除思想桎梏,提升自觉意识的基本点在于在监管主体和被监管者中打破“监管”思维,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形成统一的目标导向,要让双方都充分认识到,一切监管行为都是以保护员工、保护企业为出发点,其动因和目标是一致的。在监管实施过程中,要在严肃执行制度的基础上,运用灵活的具体操作方式,时刻保持双方在统一的目标下实施和接受监管。
(二)做好员工选聘工作
当员工暴露在复杂环境中,任何外在的监管手段都应被视作外部防护措施或防护辅助措施,真正的核心应该是自身“抵抗力”,而一个缺乏自我约束力不足的个体无论有多么严肃的外部监管保护,都难以做到“百毒不侵”。这就必须从员工选聘这个从源头入手,把好用人关,在招聘员工过程中,要将道德品质和行为操守摆在前面,注意观察他们的举止、修养、爱好、言谈、品行和追求,要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角度观察和识别人才,将道德高尚、品行优良的人选拔出来,决不可唯指标、数量、名额选人用人,让监管在优化后的员工群体中运行,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能够顺利实施。
(三)统一八小时内外监管
努力强化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家庭的监管联系,主动适应社会大环境的监管方向,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监管工作,做到口径一致,规则统一,方式互补,避免某一环节的疏漏,影响监督体系的运转。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群、朋友圈等沟通方式,全面掌握员工“八小时之外”的动向,编织企业、公安机关、员工家庭和朋友互相联动、监督、提醒的“互联网”,及时做到警示和提醒,确保员工24小时受控。
(四)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拓宽岗位保责任制成果运用,探索建立预防员工违法犯罪包保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与下属部门、员工的责任,要求各级管理者重点加强易发案人群、易发案时段、易发案场所的监管。发现员工靠近“雷区”,及时戒勉制止。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把违法违纪案件管控纳入业绩合同,对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考核,绝不姑息。
篇四: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石林彝族自治县
时间:2021.03.05创作:欧阳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
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
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时间:2021.03.05创作:欧阳理
欧阳阳理创编2021.03.04
篇五: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民警八小时外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构筑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根据公安机关对民警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有关要求,结合科室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基本原则:
(一)、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侧重于正面教育和正面引导。(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八小时内严格管理与八小时外适时监督相结合;坚持自我警醒、自我约束与群众监督、他人提醒相结合,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家庭成员的约束。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干涉正常的人际交往和正常的业余生活。
二、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规定:
(一)提倡民警在八小时以外有计划地进行业余进修,不竭进步政治业务素质,主动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
社会公益活动,主动参加便民、利民、为民活动,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作斗争。
(二)民警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向组织报告:
1、凡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钱物无法退回或推辞不掉的,应及时报告,并将钱物上交;
2、建立婚姻关系或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
3、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直系亲属涉嫌犯罪或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4、本人建房、买房或采办汽车等重大经济活动的;
5、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6、其他需向组织报告的事项。
篇六: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石林彝族自治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教育防范为基础,以制度管理为保障,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以及重点事项、特殊时期的监督,建立起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及社会、家庭等密切协调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应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注重社会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1.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
4.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利用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乔迁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7.参与黄、赌、毒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8.不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
9.不顾家庭基本伦理,不孝敬老人,存在家庭暴力;
10.不讲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1—
11.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1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3.做出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形象的举止行为;
14.纵容、放任配偶、子女在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职务发生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
15.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和不廉洁行为。
第五条
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六条
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畅通监督信息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八条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单位领导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造成一定影响,尚不够党政纪处分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及承诺。对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县纪委监察局。
第九条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负有监管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或有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局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举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必要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残阳渐逝,血红冲天。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
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3—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
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
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
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
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
“噗!”
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冷逸辰,你借我生辰之名,将我百里一族全部聚此,竟是为了灭我全族。
你可知欺我百里者,杀无赦。”明明落在下风,却仍是气度非凡,那轩昂之姿,百分不输男儿。
百里冰冷面肃目,冷冷怒视着冷逸辰。
天色瞬间黯然,黑云密布,邪风四起,所有天地剑气从四面八方汇集于百里冰身上,她的剑力更胜之前。
—4—
冷逸辰前密密麻麻的高手执剑相护,可他仍然感觉到了百里冰身上所散发的凛冽剑气。
他笑容未变,眼神却一沉。
第一高手就是第一高手,她的内功,竟让他觉得有毁天灭地之势,难怪她会成为寒月帝国的传奇。
可惜,可惜了……
“大家小心,小心她的剑气,小心……”
百里冰冷笑,全身之气一瞬之间向四面八方激烈旋转,呼啸而众人而去,可是,她的眼睛却紧紧盯着台下那稳坐之人。
她用尽生命去爱的人竟要将她至于死地,竟灭杀她全族,既然如此,哪怕魂飞魄散,她也要拉他一起下地狱。
她百里冰从来就不是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的人。有仇必报,有恩必还一直是她做人的原则,死有什么大不了,她又不是没死过,重要的是要拉着仇人一起死。
十年前身为特警的她在金三角的大毒枭身旁做卧底,后身份暴露,大毒枭欲将她除掉,她便拉着他一起与手榴弹同归于尽了,之后她便穿越到此,这十年,她已经是赚的了。
只是,她眼中闪过寒光,从前有多爱,如今就有多恨。
无形内心越聚越大,四周兵将已有被卷入其中者,武功低的,甚至直接被撕成碎片。
“她拼命了,第一高手要拼命了……”
“保护冷王殿下,保护冷王殿下……”
“不要让她出剑,否则我们全部都要死在这里,快,大家一起围攻,杀了她……”
“杀啊……”
又一口鲜血狂喷而出,百里冰只觉浑身刺痛,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弱。
毒,是毒。
今早冷逸辰为她亲倒的茶,原来是杯断魂茶。
百里冰一声长啸,听得人悲然魂绝,她瞎了眼,当真是瞎了这双眼,才会爱上这个男人。
随后人剑合一,内力爆向四方,所过之出,血色飞舞,散染一片。
人剑所过之处,全部被夷平,所有生命,全部被秒杀。
—5—
血如泉水喷色四方,侥幸活下来的人全部惊呆在当场。
屠杀,这是赤/裸裸的屠杀,以一人之力屠杀二十万大军,这是怎样变态的实力,就连冷逸辰都变得不淡定了。
她永远都能带给他惊喜,只是今天这惊喜,来得太不是时候。
就在所有人都不知所措,等待被屠杀的时候,百里冰只觉从心口处传来剧痛,随后暴体而亡。
她知道,毒已入心,无力回天,终含恨而终。
“死了?”
过了许久,才有人从她的突然暴体中回过神来。
“哈哈……死了,终于死了……”
“什么寒月第一高手,不过如此……”
“对啊,不过如此……”
冷逸辰冷眼看着这一切,只有他知道,百里冰今日因中了他的散功乱脉之毒,只发挥出了平日里的十分之一的功力,否则以她的实力,只怕……
此刻,冷逸辰的眼神格外的复杂。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冷逸辰,这是为什么?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轮回中,这执念,久久不散……
—6—
篇七: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信息
加强基层央行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探析
综观近年来人民银行系统发生的各类风险和案件,剖析案件成因,我们不难发现每个案件的背后,都与当事人“八小时外”的生活习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所折射出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随时都可能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性,甚至是央行资金的安全性。由此引发的事故和案件警示我们,加强行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管理刻不容缓。如何做好行员“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管理,是基层央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和重点关注的问题。
标签:基层央行;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
1基层央行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现状
1.1思想认识上的模糊性。“八小时外”的监督主要是从日常监督向工作之外的延伸,会触动到员工工作背后的生活方式,甚至是个人隐私。因此在监督中会出现领导干部淡化管理、员工抵触管理的现象。员工认为,单位只能对员工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约束、管理,而八小时之外是员工的自由时间,是个人空间,其活动是私事,与工作无关,单位不能过问,更不便干预。即便主动过问,员工也会有抵触情绪,在谈话等监督方式中,常会隐瞒。长此以往,导致管理者进行“八小时外”监督时的畏缩、无所作为,弱化了“八小时外”监督的效果。
1.2监督方式的局限性。“八小时外”监督没有具体统一的模式参考,因而执行中,常常产生局限。如:外活动,顾“八小时”内忽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时间,顾单位人际关系忽略社会和家庭关系,顾监督领导忽略关注群众。
1.3监督效率的不及时性。由于员工“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大部分业余休闲活动是娱乐还是腐败也难以界定,在大多数情况下,钱权交易、权色交易和一些腐败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形式多样,导致监督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
1.4监督范围和内容界定的不确定性。目前整个社会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在确定监督范围认定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和科学标准,操作难度比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侵犯到员工的合法权益。
1.5内控管理的随意性。当前基层行人员少、任务重,兼岗现象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而在短期内也无法有效解决,加上少数人员年龄偏大,接受新业务的能力弱,导致个别员工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轮岗制度形同虚设,甚至以人员紧缺为由不让休假,出现人为的真空地带,即使通过监督发现员工存在某些方面的隐患,也不能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其岗位,防患于未然。
2基层央行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存在的困惑
2.1社会外部的因素。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有的行员进取意识不强,认
为基层央行无前途,无奔头,前途渺茫,加上基层央行的工资收入与本地电力、烟草、税务、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有很大差距,与他人进行攀比产生了极不平衡的心理,部分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金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逐渐蔓延。
2.2个人原因。个别行员思想观念淡薄,政治觉悟不高,不注重学习,思想落后,境界低下,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八小时之外”的社会交往活动中,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是非不分,道德失衡,人际关系庸俗,法制意识淡薄等。
2.3管理原因。①风险意识淡薄,思想观念松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为突出的重经营、轻规范,重事后、轻事前,重对操作人员治理、轻对高管人员约束的“三轻三重”现象,为各类风险案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提供了温床。②教育缺乏针对性。目前,虽然基层央行的各种教育一应俱全,但教育缺乏针对性,多数流于形式,对行员的触动不深。③监督缺位。没有建立真正对行员“八小时之外”能起到作用的监督形式,具体的“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举措也存在很多空白点。④制度执行不到位。尽管各项规章制度摆在那里,但有些领导干部原则性差,就是有规不依、有章不循,或是变相执行制度,使内控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执行力大打折扣,失去了应有的约束监督作用。⑤监督乏力。个别从事监督的人员“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下级怕丢选票”。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一团和气,下级监督没气没力。形成了现在的空监督、虚监督、难监督的状况。
3基层央行职工“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建议
3.1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方式,注重监管执行到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负责督查,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直接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分级负责制;实行分级承诺制度。工作人员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承诺,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承诺,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承诺,层层签订《“八小时工作以外行為规范”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季一次,逐级汇报“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3.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力度,注重监管有据到位。①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内控和员工管理的相关要求,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员工考核范围,并相应地制订具体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员工在“八小时以外”不愿、不能也不敢违法违纪。②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干部监督信息员的职责,增强监督的自觉性,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对行员“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活动范围进行规范,提出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由组织人事、纪检、内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定期通报情况、沟通信息。逐步形成了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③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员工岗位潜在的风险大小,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受何种处罚等。如发放《提醒通知书》、组织谈话、诫勉谈话、口头警告等,情况严重要调离重要岗位。④完善谈心谈话
制度。主要采取了分级谈话制度。谈话制度与责任目标制度挂钩。要求谈话对象通报自己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消除误解、激发热情,提出建议、表达心声。交谈过程从关心、爱护、培养干部出发,指出谈话对象在工作责任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以及为人处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倾听其想法或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同志间、生活上遇到的一些难处。⑤建立“八小时以外”活动沟通制度。通过与员工亲属谈话,考察其日常生活。与单位同事、亲属走访,了解群众评价。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全面评估和预警员工“八小时外”的动态。⑥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对掌握人、财、物等重要权利的领导干部,通过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使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够阳光操作,使权利运行有序,减少八小时之外的暗箱操作。⑦建立干部公开承诺制度。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金,聘请社会监督员,鼓励群众参与排查。对行员“八小时之外”活动广泛监督。对群众举报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违法违纪的做到“有告必查,有查必果”,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⑧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中心支行和地方纪检部门、(内)审计、信访等部门开展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提高法制监督效果。一旦发现行员“八小时之外”有违法违纪苗头,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严肃批评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⑨建立干部职工诚信档案,内容包括:个人日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的相关记录、廉政与执纪承诺、各类诚信记录采评资料、个人综合奖惩情况等。诚信档案坚持一人一档,实施分级管理。对已实施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诚信档案在警示期内均由监察室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教育,直至监督消除。
3.3完善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渠道,注重监督全面立体。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力量,构建全方位的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家庭监督网络,形成资源共享平台。一是基层行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信息交流,特别是“八小时之外”活动的信息沟通联络;二是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运用常态化的走访了解与重点关注相结合等方式,随时掌控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真实表现;三是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受理群众对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的举报、投诉,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四是实施“家庭监督”工程,通过与员工配偶、家属签订家庭监督责任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家庭“贤内助”,吹好“枕边风”。
3.4加强教育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注重监管有血有肉。加强廉政教育。首先利用政治学习、集中教育整顿等时机,进行宣传、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录像,对典型案例逐案剖析,谈认识,写体会,做到警钟长鸣。其次,定期召开队伍思想分析会,通过个别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掌握一班人八小时之外的生活、爱好、社交情况和思想状况,进而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再次,借助网络互动性强的优势,探索建立“网络驿站”这一全新的教育模式,通过在线讨论、在线学习、跟帖留言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学习、管理,覆盖管理盲区,真正使大家明确知道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谨言慎行。
3.5丰富员工生活,添补生活空间。改善职工办公及生活条件,把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引导职工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举办一些职工喜闻乐见、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让各种健康的文化活动占
领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时空,让员工得到有效的放松和锻炼,在活动中营造出轻松、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员工家庭和睦、生活稳定,为员工八小时外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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