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8篇)

时间:2023-05-02 12:25:04 浏览量:

篇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侦查监督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之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要面对很多问题和挑战。下面我就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法制意识不足

  首先,法制意识不足是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他们在工作中可能存在党纪政纪意识不强、侥幸心理、片面主观判断等不良情况。这样的话,就会导致监督制约不力,甚至呈现出依法监督与依法办事之间的矛盾。

  二、监督手段不完善

  其次,监督手段不完善也是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考虑监督手段的运用和灵活性。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发现监督手段的质量不够高、使用场景不够多样化等问题,这就会对工作效率和效能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追责机制不健全

  最后,追责机制不健全也是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我们需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的制度以及管理程序,以有效保障侦查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监督工作不到位或是无法保证落实,哪怕发现问题也很难实施追责。因此,我们需要经过大力改革和提升来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从而解决问题。

  总的来说,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很多,然而我们有的也有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进行改进和升级。例如,提升法制意识、完善监督手段、加强责任追究等措施都会对侦查监督工作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有效保障公正司法的权利和利益。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

篇二: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实用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篇三: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派驻监督工作是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有力手段,也是规范公职人员行为、保障国家权益、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工作。但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显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有些地方对于派驻监督组存在排挤、阻碍、干涉等不当干预现象,让派驻监督组难以开展工作。

  二是督察效果不尽如人意。有些派驻监督组存在监督力度不足、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力等问题,导致督察工作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是监督方式不够创新。有些派驻监督组监督方式单一,重视政治巡视而忽视专项督察,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的策略和建议:

  一是加强防范地方保护意识。要加强对地方保护现象的防范意识,强化法纪意识和工作纪律,形成震慑机制,确保监督组的工作权威和公正。

  二是完善监督措施和力度。要在监督方式、监督对象、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强综合监督、专项监督、重点地区监督等多维度的监督力度。

  三是建立监督反馈机制。要建立精准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把监督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保证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四是全面提升群众监督意识。要积极宣传和推广群众监督意识,加强监督动员和协作,提高监督的公开透明度和广泛程度,增强监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加强对监督工作的规范和创新,切实提升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派驻监督工作是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手段。然而,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地方保护现象、督察效果不尽如人意、监督方式不够创新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防范地方保护意识、完善监督措施和力度、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和全面提升群众监督意识。这些策略和建议有助于加强对监督工作的规范和创新,提升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篇四: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篇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1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

  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2黄州区纪委实行派出机构改革,成立3个纪工委至今已

  经一年多了,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督检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高,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虽然3个纪工委成立时间不长,监督检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在新形势下,3个纪工委如何发挥好自己的职能,推进区直各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迫切地需要我们纪工委干部认真查找和研究当前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

  当前,3个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不但完成了所管理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积极配合完成区纪委机关各室的工作,紧贴区党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和廉政勤政的落实,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尤其是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民生工程、惠农项目、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各类招考等,按规定均要求纪工委派员参与监督,监督在促进专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与不够深入和全面,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自成立以来,3个纪工委就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之一,在区直各部门的要求下,许多工作纪工委都派员参与了监督,但是实际上事前、事后诸多工作并没有在纪工委监督之下完成,此间工作流程、相关材料等信息纪工委没有全面掌握,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难以把握,所以,即使纪工委参与了现场监督,也只能是程序上的监督,是走过场,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如招投标项目仅参与现场招投标监督,对其前期招投标对象的的申报资格材料、评估机构和所要招标采购的产品性能质量的确定,以及评估报告、底价的确认方式等信息事前并未审核,招投标的详情基本是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冒然参与现场监督,形同虚设。

  二是重查轻纠,整改建议执行力度不够。纪工委发现了问题后建议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但未引起被建议部门(单位)重视,依然我行我素,同样问题反复出现,反复发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察效果的运用,如有的单位从本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出发,对违规违纪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整改建议存在抵触心理或置之不理,有的部门(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的功过关系,认为其在过去的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功大于过,因此在处理时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监察建议时出现推诿应付,重错轻处,甚至有错不

  处。

  三是认识不足,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阻力。有的部门(单位)以经济发展为首要工作,没有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纠正问题的有效手段引起重视,而是看成是挑刺、找毛病,认为是阻碍他们的经济发展。有的单位因人手不够等原因,没有配备专职监察员和成立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身兼多项工作的人员附带着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临时应付一下了事。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有些领导干部政治素养还不够高,对廉政建设认识还不够深,亟待纠正和提高。

  四是学习不够,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今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傅明山要求3个纪工委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上,由于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参与面广,涉足诸多行业和领域,因此,必须提高纪工委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纪检工作的“多面手”和“复合型”的人才,要深入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规划、建筑、招投标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所学指导监督检查实践,妥善应对复杂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财务账目、经济运行等情况。然而,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氛围不浓、业务不精等情况。

  怎样加强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工作,这是纪工委干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监督实效。实体监督侧重于结果,程序监督侧重于过程,二者不可偏颇。程序监督是重点,主要看组织实施单位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规范,必要时要深入实地现场监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今年,区纪委制定了《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在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召开监管部门(单位)季度联系会议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对监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范围、程序、监督人员职责、违规问题和人员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公开招录、财务收支等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使各类监督检查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坚持全程监督,不留盲区。要对组织实施部门(单位)的工作部署、方案制定、资格资料审核和公告发布等安排准备情况进行事前监督;对职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任务落实、问题整改、失职渎职等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对竣工验收、后续服务、资料审核和归档等情况进行事后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事前提前介入,事中监督审核,事后全程跟踪,加强巡视和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问题通报与整改并进,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群

  众举报,要及时组织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妥善化解矛盾,查明问题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期答复信访人。针对下达的监察建议,要改变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一是要严格被执行部门(单位)整改报告制。要求他们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客观真实地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资料说明。二是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对下达到部门(单位)的监察建议,要求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作出明确的整改。此外,3个纪工委都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实行跟踪监督,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四是坚持政策和业务理论的学习,提升执纪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纪工委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履职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土地、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不断改善纪工委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纪工委干部队伍。

  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

  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

  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

  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

  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

  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

  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黄陵县工交财贸纪工委采取有力措施对全系统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纪工委根据工作实践,认真梳理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检查是务虚的工作,甚至认为监督检查干扰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为“维护单位形象”,帮助被监督检查单位应付上级监督检查;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监督检查是多个部门的共同责任,或者只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责任,出现“大家有责任、就我没责任”的现象。

  (二)工作方法上的问题。一是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深入。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督查部门人少事杂、疲于应付,一些督查项目抓不深、抓不透,或顾此失彼。二是监督检查作风不够务实。看材料、发表格、听汇报、“走马观花”的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明查暗访的少,督查效果得不到保证。

  (三)工作机制上的问题。一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仍不完善。现行体制下,一些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参与监督检查,但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突出问题。二是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现行党纪政纪规定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行为的追责情形、追究层级等规定比较宽泛,操作性不强。相关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问责、行政处罚、刑1事责任追究措施有效衔接还不够。

  (四)制度建设上的问题。一是监督检查的配套制度不足。转发上级原则规定多,结合本级实际的具体制度少;对下级约束的规定多,对同级和自我约束的制度少。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受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影响,部分部门和单位追责力度不大,导致少数党员干部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臵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影响了上级政令的严肃性;此外,一些决策部署本身存在的科学性不足,也导致了监督检查制度难以落实。

  二、实践和探索

  (一)突出重点加强督查。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重点督查行动是否雷厉风行、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防止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重点项目建设和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防止打折扣、搞变通;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效,防止截留、挪用、贪污和浪费等。对本县新增投资项目及本县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突出进行全方位监督,严防各种腐败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合力量加强督查。积极探索建立督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领导牵头,整合各有关部门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围绕中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督查格局。对一些重点督查项目,由县监察局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三)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建立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纪律保障机制,强化对中央、省2市县重点监督检查项目的监管。针对中、省、市、县阶段性重点工作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专项督查办法,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纠错纠偏。探索建立派驻机构日常“驻点巡查”制度,加强对在驻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推动决策部署落实。

  (四)严格纪律加强督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对投资规划和项目安排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省、市、县规定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保证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对策建议

  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重点在于提高监督检查的主动性、整体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一)加强宣传指导,增强监督检查的主动性。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首先要强化对中央、省、市、县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理念思路问题和精神状态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之一,应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吃透上情摸准下情,在检查中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讲解员”,及时引导和纠正一些单位在贯彻执行中的错误倾向,保障贯彻执行不走样不变调;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二)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要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3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牵头与配合、专门监督与层级监督、组织协调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党章要求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要善于“弹钢琴”,既要勇于当主角,又要善于当配角。同时,注意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最终达到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当前,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重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在落实决策部署中存在的观望懈怠、贻误时机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先斩后奏、随意变通行为。要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大力整治教育、医疗以及其它公共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从防止督查工作“走过场”着手,不断改进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督查实效。建立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社会力量参与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理念,将以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等为代表的科技手段引入监督检查工作中。将监督检查与调研结合起来,深挖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4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机制建设,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立项审批或备案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督查结果反馈和总结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制定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标准,科学评价监督检查工作绩效。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责任分解、强化层级监管、严格责任考核,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行政问责长效机制,对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篇六: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1监督责任没有压实,监督工作难以落地。

  企业监督格局虽已建立,但各层级监督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还存在责任链条松扣,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是企业监督委员会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各企业虽然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但与上级监督委员会联系不紧密,上下贯通不够,上级层面指导不具体,企业层面请示报告不经常。二是企业监督委员会各部室责任没有完全压实。有的部室对监督工作认识不深,站位不高,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监督工作不研究、不分析,没有将监督职责写入本部室内部职责中,造成监督不伴随业务走,管业务不管监督,行权不控制风险,职能监督不做功、不出力、不走心。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是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定位不准,认识不到位,基层监督责任和效应衰减、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乏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一岗双责”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成员监督工作指导、检查不多,班子副职成员也很少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监督工作,造成有的领导干部管业务同步管监督的意识淡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甚至存在不知所为、“左顾右盼”的现象。

  2.2监督人员能力不足,监督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

  企业监督虽然实现了有形覆盖,但由于专兼职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一是观念未转变不认真查找问题。有的监督干部监督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是纪检、审计等专责监督部室的事,与我无关,有的兼职监督人员挂名不履职、出工不出力。二是不愿监督不想深挖问题。有的监督干部比较浮躁、怕吃苦,不愿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监督工作有时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自然难以捕捉到深层次的问题。三是不敢监督无法直面问题。有的监督人员碍于人情,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敢奔着问题而去,向着问题而行。四是不会监督,不善于发现问题。有的监督人员工作方法简单,东拉西扯,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切入点,不善于发现问题。五是素质能力不强,难以聚焦问题。比如,有的审计人员虽然财务知识丰富,但对有些违规违纪表现不够敏感;有的纪检人员对党规党纪把握得比较透彻,但是对有些专业性问题却无法开展深入分析并准确研判,监督过程中对专业部室依赖过多,有时容易被误导等。

  2.3监督信息共享不畅,监督合力难以形成。

  监督工作着力构建全主体、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全手段的“六全”监督新格局,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全局化、系统化水平,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单位各自为战,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合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惯性思

  维作祟,协作意识不强。有的单位仍然习惯于内部事务内部解决,“自家事自家了”没有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融于监督体系,不习惯共享监督信息和成果。二是体制机制作梗,滋生形成“信息孤岛”。在企业监督工作中,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沟通交流、协调协作平台和机制,各单位各自为战,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或者遇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地开展沟通交流和协商协作,造成资源断路,信息屏蔽,多头工作,重复做功,影响监督效率和效果。三是“本位主义”作祟,产生人为信息“壁垒”。有的单位不愿意“自曝家丑”,故意“捂盖子”“护犊子”,人为设置监督信息共享障碍,造成监督有关的数据资源无效流失,极大地制约了监督合力的提升。

  2.4问题整改不深不透,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监督工作效能一分在发现问题,九分在问题整改。有的企业轰轰烈烈开展监督工作,但问题整改时却虎头蛇尾,草草了事,监督工作效能尽失。一是问题原因未分析清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单个现象蒙蔽双眼,领导“生病”,同志“吃药”。二是考核处罚“蜻蜓点水”,责任单位和人员“轻松过关”,几乎没有因此受痛,“不敢”的震慑没有得到强化。三是警示教育不到位,责任单位、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既没有强化因敬畏而“不敢”,也没有巩固因觉悟而“不想”。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抓防范力度不够。对于监督发现问题研究不多,分析不深,对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体

  制机制性障碍、管企治企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和不足扫描诊断模糊不清,造成问题整改不深不细,透过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用力不准,通过建章立制抓防范功夫不深,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按下葫芦起了瓢”。

篇七: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赋予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责,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优势,是其他性质的监督所不能取代的。在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下,民主党派传统的民主监督模式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应给予重视。

  一、民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民主监督重视不够。在实施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无论是监督主体还是监督客体都有对民主监督重视不够的现象。一方面,作为监督客体的执政党,一直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状况,具体表现为有的基层领导认为民主党派搞民主监督就是“挑刺”、找麻烦,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没有必要,于是对待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或不积极配合,或消极怠慢,甚至回避。另一方面,作为民主监督主体的民主党派,有的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只重视参政议政而忽视民主监督。

  2.缺乏更加细化健全的民主监督运行机制,缺乏相应配套的、稳定的、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实施细则去规范民主监督工作。当前民主监督主要限于派驻或邀请的少数单位,没有建立起对所有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往往是事后监督多,提前介入

  少,有的流于形式,离规范化、制度化要求较远。而民主监督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没有建立专门接受和进行监督的机构,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随意性较强,尚未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3.知情反馈渠道不畅。民主监督的质量主要取决于知情的广度和深度。目前,有的地方未能坚持双月座谈会制度,随意性较强,有的即使召开,也只是提前通报拟对外公开的宏观情况,报喜得多,报忧的少,真实无水分的“干货”不多。一些单位的特约员,也仅仅是听单位工作总结,成绩一大堆,问题却很少,监督员只能在被监督者设计的舞台上活动。民主监督的目的是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但针对民主监督中反映出的问题,有的被监督单位反馈不及时,有的干脆不予

  反馈,如石沉大海。有的被监督单位书面答复很好,但承诺后没有真正整改落实。有的被监督单位反馈意见重形式轻内容,避实就虚,出现“有提无案”、“有议无果”的现象,致使民主监督时效大打折扣。

  4.监督形式单一。2015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民主监督的十种形式,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对单位监督的多,对个人监督的少。不少民主党派成员局限于在政治协商和中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

  的专门会议上对单位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很少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意见。二是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如民主党派成员参加中共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等工作实施情况检查的多,而很少参加重大政策措施决策前的监督。三是被动监督的多,主动监督的少。有的民主党派成员碍于情面,不主动对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有的坐等被监督对象邀请参加,如果没有邀请就不去监督,导致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5.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力度。民主党派来自于各行各业,很多是单位和行业的骨干专家,由于受自身经历阅历所限,有的对如何有效开展民主监督还不得要领。一方面表现为不敢监督,有的从所谓的政治安全出发,不敢说真话,认为“言多必失”,提了意见怕“穿小鞋”,隔靴挠痒、患得患失,不敢真正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表现为不会监督。有的不清楚被监督对象的情况,也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话说了一箩筐,有的是“道听途说”,有的是“牛头不对马嘴”。有的虽然摸清了情况,但提不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影响了民主党派的自身形象,也影响了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民主监督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民主监督作为

  一种非权力的政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一是要重视和支持民主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地为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民主党派成员讲真话、出高招的积极性,真正体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二是要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意识,提高民主监督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三是作为民主监督主体的民主党派,应正确认识和把握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切实增强民主监督意识,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2.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民主监督体制机制,是扎实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前提。一是针对当前民主监督手段不硬、针对性不强、有的监督领域缺位等问题,建议制定完善《民主党派监督办法》、《重大决策监督办法》、《对口单位监督办法》、《民主监督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细化各项民主监督的职责和权利,硬化民主监督的手段,明确党委、政府、部门单位接受监督和对监督情况作出反馈的责任,促进民主监督员真正依法履职。二是探索在各民主党派内部成立专门的民主监督工作部,在各级统战部门

  建立一个民主监督联席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促进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三是建立各民主党派与政府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为民主党派提供多种知情的渠道,充分尊重、保障和不断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坚持依法履职,完善民主监督内容。完善民主监督的内容和范围,是提升民主监督成效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改变只重视对单位监督,忽视对个人监督的现状,要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在政治协商和中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对单位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还要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意见和建议,促进党和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安全健康成长。二是要坚持事后监督和事前监督并举的原则,有关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在形成前,邀请民主党派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大民主监督的派驻力度,增强民主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变请我监督为我要监督,不仅监督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还要逐步扩大到所有政府部门,实现民主监督的全覆盖。

  4.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经济发展新常态,给民主党派民主

  监督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各民主党派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切实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提供认知和能力保障。二是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要根据自身特长,发挥比较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民意,坚持站位高、调查实、研究深、立论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力求民主监督监出水平来,督到点子上。三是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自觉地加强自我教育和思想修养,正确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按照“帮忙不添乱”的原则,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真正使民主监督取得实效。

篇八: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缺乏有效的纪律处分机制:一些违纪行为难以被发现或处理,对于违规行为贪污腐败的追究也缺乏力度和严厉性。

  2.缺乏公平、公正的监督机制:有些监督人员存在权力过于集中、依赖领导等问题,以至于不能够正确地开展监督工作,或者存在纵容、包庇的情况。

  3.资源配置不合理:在某些地区或领域,监督资源分配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不仅造成了监督和检查的集中和重复,而且影响了效果。

  4.监督机制不成熟:当前的监督机制仍然比较粗糙,监管形式单一,尤其是在基层监督和反腐败方面问题仍然存在,同时信息收集能力还有所不足,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5.监督力度不够:在一些领域的监督和检查上面,深入调查的力度不够,导致不少问题不能被发现或纠正,在实践中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还需要更加注重其敏感性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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