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6篇

时间:2022-02-20 16:47:39 浏览量: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6篇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篇1

我读了《红楼梦》一书,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写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腐朽封建社会,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生来嘴衔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虽然她的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就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最让我欣赏的还是她诗情画意,聪慧灵秀。黛玉每次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居于首位。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唯一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在一个封建社会里,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总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称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也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是因为木石前盟,使她一人独守空房,误了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却嫁给孙绍祖,被丈夫折磨而死……

我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与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制度的人,同情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在他们心中,一边是封建社会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自由之身的追求始终不弃。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文学的真谛就在这里。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篇2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好好地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书中主人公福贵幼时家境富贵,不愁吃不愁穿,他生在福中不知福,每天沉浸在赌场,挥霍人生,挥霍家产,直到有一天,他输光了家产,他们家一落千丈,他爹也因为这样死了,他爹死了,他像染上病似的浑身无力,就这样过了几十日,他妻子的爹——米行的老板来了。

他是来接他女儿家珍回去的,家珍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家珍走后,他找了龙二租了两亩地,他得养活自己一家人啊。慢慢地,几个月过去了,家珍带着有庆回来了,一家人在一起了,即使穷,但也开开心心地,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福贵他娘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可是并不顺利,他被拉去拉大炮,打仗去了,他害怕极了,他担心自己就这样死了,家珍和他的儿女还有娘怎么办,就这样过了许多天,解放军放他回家,当他到家时,他娘已经死了,凤霞也因发烧不能说话,后来家珍也病了,她得的是软骨病,可伶的家珍啊!

家中没有米吃,人民公社也不发米,人人只能各吃各的,又过了一些天,有庆出了事,有庆的学校教五年级的学生到医院去给校长献血,校长(县长的女人)怀孩子大出血,孩子们一个个的都特别高兴,到了医院,孩子们挨个验血,验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血型,直到有庆才对上校长的血型,可是抽血的医生一直抽,抽到有庆的嘴唇都白,还不停下,有庆死了,福贵他很伤心,因为他只有一个儿子,他要找到害死他儿子的的人,可害死他儿子的人是县长,县长还是当年自己一起打过战的老战友。

他还能怎样?有庆死了,家珍也快不行了,只是后来家珍的病慢慢的好像好了些似的。慢慢的到了凤霞出嫁的年纪,可是她不会说话,没人上门提亲,福贵和家珍就请队长帮忙,没想到还真找到一个,叫做万二喜的人,条件不错,就是个扁头,过了几天,凤霞嫁给二喜,不久也有了孩子,可生完孩子的后一天,凤霞大出血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了,最后二喜和苦根都死了,只剩下福贵。

福贵短暂的一生,却经历了中国的许多大困难,但他还是活着,没有放弃生活,依旧为了活着而努力着,他虽然平凡,但却是伟大的。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篇3

初识《文化苦旅》,还是在七年级背诵表上字里行间的诗意中品会到这本书的魅力,自此,一直未停下追寻的脚步。

终于,有幸读完它。追寻余秋雨笔下的足迹,仿佛游览完全中国的山水人文。不过,我渐渐发觉,我读的仅仅是引人入胜的山水人文吗?不,我读的是余秋雨。他笔下的自己,他对民族历史的解读与回味,他笔下的种种情思和要传达出来的见闻,无不吸引着我,使我梦魂牵萦,回味无穷。

他的笔墨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吸引力,使我对中华文化条条框框的固有思想一次又一次被打破。莫高窟“不是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活了一千年的生命”;苍凉的沙漠不仅仅是望不到边际,天地共色的不毛之地,而是“深得天地之韵律的历史余韵”;庐山不仅仅是高峻的山峰,更是“鸿儒云集,智能饱和的圣地”;苏州园林不但有小桥流水,还有“清晨的残梦,历史的浩叹”……

对这些只言片语有了深深的共鸣感和认同感,自然就喜欢上了余秋雨先生笔下的文字。正如我喜欢历史,中国的那股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熏陶着我们,我们为何不加以思考和探寻?在我看来,这本书里的散文与厚重的历史文化交织在一起,加上磅礴而行云流水的文风,在立意上提高了层次的同时,也牵动了读者的心灵。

不过纵观全文,我内心深处的一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答——这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他到底苦在何处?是这条探寻文化的漫漫长路孤独又艰辛,还是对如过往云烟般历史的消散的感慨?或许余秋雨也有他的难言之隐,亦或是我年纪尚轻,不能完全读懂这本书。不过我坚信,时间能改变一切,相信自己往后定会寻找到心底的那份答案。

感谢余秋雨先生,文化道路上的旅行仍然漫长,我时刻追随您的脚步。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篇4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何清涟、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

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剩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毛泽东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不过,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

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择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面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篇5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读书笔记篇6

俗话说:“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生活的方向盘。”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课外书籍——《绿野仙踪》。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善良的多罗茜,调皮的托托,坚硬的铁皮人,勇敢的胆小狮,聪明的稻草人,还有邪恶的东方巫女和西方巫女。当然,也有善良的巫女:南方巫女和北方巫女。

主要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多罗茜的故事。

美丽善良的多罗茜跟她唯一的亲人——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生活在堪萨斯大草原居住。过着贫穷又快乐的日子。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一个神奇而美丽的国度——奥兹国。她的屋子落下时,正巧砸中邪恶的东方巫女。受尽东方巫女的虐待的,“满地金”平民终于获得自由,想让善良的多罗茜做他们女王。但迫切想回家的愿望让多罗茜不想当他们的女王。“满地金”的平民知道后有一点失望,但还是告诉她远处的翡翠城住着一位无所不能,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应该能帮助多罗茜回家。

多罗茜知道消息心花怒放。于是,她立马前往翡翠城。一路上,多罗茜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人和没有胆子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一同跟多罗茜前往翡翠城。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团结友爱,同心协力,终于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地方——翡翠城。

到了翡翠城,伟大的奥兹国王说要打败邪恶的西方巫女,才能帮助他们实现愿望。聪明勇敢的多罗茜,打败了邪恶的西方巫女,并救出了狮子,修好了稻草人和铁皮人。伟大的奥兹国国王实现他们的愿望。让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袋,让铁皮人有了一颗鲜活的心,让狮子有了巨大的勇气。多罗茜在南方女巫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从此,她们过上幸福安详的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思:团结友爱,同心协力能打败一切困难。其实,在途中遇到的紧急情况,稻草人的脑袋比谁读转得快。铁皮人遇到困难者,毫不犹豫地帮助他们,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狮子也敢与比自己强两倍的动物斗争。

我要向多罗茜学习,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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