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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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4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篇1

“都说世想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然而没有丢失自己的是,《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

我之所以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作者余华,余华用的语言质朴,真实,把人们具备的本性或天性都写了出来。例如,当我看到许玉兰做在门槛上,把什么丑事都喊出来的时候,我也会像许三观一样咬牙切齿地把她吼进来。如果我是许三观,一乐把别的孩子的头砸破了,我也会让一乐去找他亲爹要钱,比竟,我不是一乐的亲爹,并且家里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当自己家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无法生活时,我想我也会和许三观一样拿东西去“孝敬”李血头,让他在医院血库里的血富裕的情况下,能买下我的血……正因为这本书把人们的本性写了出来,我才觉得它更真实,才更触动我的内心,而不是那些优美崇高的语言,华而不实的语言。

接下来,我要谈一谈“幸福”。前年最火的一个话题“你认为幸福是什么?”我认为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幸福是许玉兰在产房里生孩子,疼的大骂许三观王八蛋,而许三观在产房外哈哈大笑;幸福是许玉兰看到一双精纺手套会突然的喊叫,常把许三观吓一跳;幸福是许玉兰,许三观还有一乐和二乐对三乐说:“三乐,你走开……”;幸福是三乐受欺负了,二乐,一乐来帮三乐出气;幸福就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前天带你们去丝厂大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然后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幸福是许玉兰知道许三观过生日,特地把稀的玉米粥煮稠了,并为许三观多煮了一碗,还在粥里加了糖。幸福是许三观一家人吃完饭坐到一起,许三观用嘴给一家人一人炒了一道菜。“三乐想吃肉,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有肥有瘦”“爹,给我切四片肉”“二乐的,我先给二乐切上五片肉……”“爹,一乐和三乐在吞口水”“给一乐切六片肉….”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鲫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幸福是许玉兰时,许三观在米饭下面藏了几块红烧肉和菜。幸福是,许玉兰声泪俱下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老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共筑一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我更羡慕许三观他们平平凡凡中的风风火火的幸福。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和难以忘怀的是一乐和许三观之间的故事。其实,一乐才是最让人怜惜的,他那么爱许三观,而许三观却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一乐曾说过他第一个恨的人是何小勇,第二个恨的便是。可想而知,这件事对一乐的伤害“爹,我去借一把梯子来”“爹,我先把梯子借好了,你再去搬”“爹…..”“爹……”每当看到一乐这样,内心不由一酸。在一乐出事时,他本该在爸爸身后,让爸爸去处理,可是他连他爹是谁,谁能当他爹,他都不知道。许三观不是,何小勇也不承认,对这个九岁的孩子来说,他内心该有多么痛苦,多么无助啊!。在一次全家去饭店吃面时,许三观唯独没带上一乐,一乐伤心透顶。为了一碗面条,一乐认亲爹。我仿佛看见一个瘦小的小男孩哭肿着眼在街上拉住男人,乞求男人给他买面条的情景,我是多么想去给他买一碗面条啊!许三观本性善良,并且又养了一乐九年多,人都是有感情的,这就是人比动物高级的地方。我最感动和激动的就是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说“你们中间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一乐,我们回家去了。”看到这时,我忍不住哭了,我替一乐哭的,我为自己哭的。一乐解脱了,许三观解脱了。他们父子感情终于和好如初了。为什么彼此相爱,还要互相伤害?

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许多难关,可以说许三观爱上了卖血,许三观总是感觉他还年轻,感觉他还有很多血可以卖,但等他六十多岁时,还去卖血,再吃一次炒猪肝,温一回黄酒,可无论他如何躲避,隐藏,想要挽留青春的纯真岁月还是会无情地在你脸上留下年轮的印记与风霜。沈血头一语道破,并讽刺了他,这严重打击了他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他哭了,在街哭了。他感觉他的存在没有价值,我要告诉他“我们应当相信,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世间上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安稳与幸福,不惊不扰地过一生。有些人在纷扰世俗中,以华丽的姿态尽情演绎着一场场悲喜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其中一言一语都是真实的,都不刻意去刻画某一人物形象。活在当下,做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去每一座和自己有缘的城市,看每一道动人心肠的风景,珍惜每一个擦肩的路人。纵算经历颠沛,尝尽苦楚,苦楚,也无怨无悔,做最真实的自己,开心就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篇2

先喝上七八碗水,直到实在喝不进为止,“这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然后去医院卖两碗血,卖完后去饭店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样的画面像固定的流程一样在许三观的一生里一遍一遍的上演。他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如果把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没卖成也算上的话。在乡下受风俗的影响,为证明自己“身体好”,跟着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隔了将近10年,许三观为了替打架的并非亲生的大儿子一乐还债卖了第二次血。重逢根龙、阿方之后觉得“血痒”,为了“报答”林芬芳”,卖了第三次血。这个时候卖血似乎正面的轻松的,可以得宝贵的35元,又可以吃平日里吃不起的炒猪肝,喝黄酒,偶尔卖血对身体也无大碍,这样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坏处。大跃进背景下的荒年,许三观为了让吃了大半年玉米粥的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了第四次血。_,许三观为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的大儿子,去医院卖了第五次血,塞给一乐,让他拿着钱在乡下“补补身体”。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进城了,为了讨好队长让二乐尽早抽调回城,许三观形势压迫之下又去卖了第六次血,只为了能请队长吃上一顿好饭,保二儿子一个前程。又隔了一个月,大儿子一乐肺炎,必须到上海医治,为了筹钱,他又去了医院卖血。却狠狠被李血头拒绝:“三个月才能献一次血,上次已经例外了,你不要命了!”于是许三观决定换到别的医院去试试,他决定在去上海一路的六个县上分别卖血,一路卖到上海……到林浦,第七次卖血。三天后到百里,第八次卖血。四天后到松林,第九次卖血,但这次没卖完就晕倒在了医院,医生说了四个字:“亡命之徒”。三天后到黄店,第十次卖血。这是一条透支生命的路。这一段卖血到了全篇的潮,哀歌凄凄,震撼和冲击着人心,一曲悲天动地的命运交响曲。第十一次卖血已是11年之后,生活回归平静,他想为自己去卖一次血,他想再尝尝炒猪肝和黄酒。世事变迁却又终回了原点,是的,这次的卖血又回到他最初卖血的意愿和状态。然而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不能卖了……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篇3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夫妻篇

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

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

兄弟篇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父子篇

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

爱,胜过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篇4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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