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4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1
这个世界,用理智来领悟是个喜剧,用感情来领悟是个悲剧。
认真读完《傲慢与偏见》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高中,只是,那时候并没有那样打的耐心读完。面对故事里的一群待嫁女人的闺中繁琐,总是觉得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简奥斯汀擅长书写女人,在那个封建思想禁锢的年代,她想要用文字来反抗,她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总是关乎一辈子的幸福,这就成为简奥斯汀用以反抗的工具。金钱和门第至上,是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婚姻观。待字闺中的简奥斯汀却不以为然,《傲慢与偏见》中隐含的婚姻观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
作者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生存之道;一种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是建立在美貌与情欲的基础上。
夏洛特本是伊丽莎白的密友,却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之后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她是一个老处女,她的财产很少,嫁人是她的一贯目标。她认为“嫁人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是,总归是女人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他们不挨饿受冻,她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可以说,夏洛特代表了剩女的思想。评论者们总是说,夏洛特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似乎他们对夏洛特的想法表示出一种批判的态度。但是,我总以为夏洛特是处于那个时代下的牺牲者,也由于自身条件(没有美貌、才华、财产)的有限而做出的选择。应该说,夏洛特的选择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抗:她不愿意继续住在父兄家,依靠父兄的救济而孤独终老,所以她要找一张终身可靠的饭票。
而莉迪亚的行为,则让我感觉到一个问题少女的产生。莉迪亚的轻佻、放荡、风流、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简直是为所有人所不齿的缺点集于一身。莉迪亚这一形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缩影吧!一个想要嫁一个相貌漂亮体面丈夫的女人,她热爱军人,最后与威克姆私奔。依靠达西的救助之后才得以结婚,但是,却没有一丝懊悔与羞耻之心。
请珍惜那个甘愿为你改变的人。相比较而言,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这两对的结合,则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他们彼此相爱,彼此宽容。“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怠慢而对达西产生偏见,后又听信小人谗言,更是信誓旦旦绝对不会嫁给达西。而达西也从对伊丽莎白的平凡相貌中渐渐地发现那隐藏在她身上的魅力。
说真的,两个人化解误会和偏见之后,性格都改变了。他们为彼此而改变,那性格里的缺陷在感情的升华中逐渐消除。这样的感情发展起来更加牢靠。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当然能够看到简奥斯汀的影子,那是简奥斯汀对理想生活的幻想。她把自己的理想幻化为伊丽莎白,获得了幸福;但是,却在现实的残酷下,终身不嫁。
对于简奥斯汀的终身不嫁,我总觉得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悲剧。她希望用理智来处理情感,所以,她认为“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但是,她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宁愿期盼一份真挚的爱情而终身不嫁。这个倔强的女人,面对现实的残酷时,不屈从的同时也浪漫了一把。
毫无疑问,简奥斯汀小说中所提出的婚姻问题:经济与爱情的平衡。其实更是当今这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们总是希望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谈感情,有了面包之后,才会有力气去谈爱情。我们不得不关注到一个问题,简奥斯汀的小说中,人物都是中产阶级,而非底层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身份与学识。如若不然,怎么能够有仆人和那么多的“强加的休闲”?如果忽略了这样的背景去谈金钱与爱情,都只是代表一部分人罢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生活无望的人呢?金钱与爱情,他们又会怎样选择?
当然,爱情和面包能够兼得是最理想的状态,就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但是,当今社会,不是每一个伊丽莎白都能有幸遇上一个达西。
我无法做出判定,金钱与爱情该怎样取舍。选择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吧!就像考试时候的选择题,你只能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而这就是选择的条件。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2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面对着漫长的假期来临,放假前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就有《傲慢与偏见》。比起刚刚读过的、令人悲伤的《红字》,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让我不时地捧腹大笑,这部作品里并不是每件事都十全十美的,但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不过仔细想想,我的那么多次笑中,必定有九成以上是在“嘲笑”。
这是奥斯汀的经典之作,是一本充满了生活色彩的书,描写了班纳特家庭中五姐妹找自己丈夫的事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偏见与世人的傲慢,当时的人不追求真正美满的婚姻,而是财富与地位,这是现在万万不可以取的。婚姻其实不是金钱、财富、地位和外表,而是夫妻之间真正美满的感情,那个婚姻的真谛是夫妻之间的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我们在世界的两端,彼此吸引又无端猜疑,傲慢与偏见——双生的姐妹花,开得如此绚烂,以致于迷失了视线到达心灵的距离。
当达西迎着第一缕朝阳向伊莉莎白走来的时候,露珠还在草叶间沉睡,广袤的原野上雾蔼尚未散尽,与流水一起缓缓流淌的音乐里,只有风不经意地来去,暖阳越过云层低低地洒向青春耀眼的年华。
爱情的魔力惯会使沉静的人陷入疯狂,当达西忧郁傲慢的双眼因着内心情感的煎熬而显得慌乱时,当他无助甚或难以控制细微的情绪波动向伊莉莎白表白:“你已掳获了我的灵魂和肉体,我爱,我爱,我爱你……”时,爱情的纯真美好再一次深深,深深打动了我。
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等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通过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理想的婚姻——虽为数不多但是可能的。我明白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而且不只是婚姻,在交友乃至更深的社交中,虽然在未彻底了解别人之前一定要保持警觉,但一定要真诚,充满理智但又绝对不可以欺骗自己的感情。
如果你还相信爱情,相信爱情抛却了世俗欲望的本真,如果你是个完美主义者,对纯洁的爱还有坚定不移追求的信念,那么请看看《傲慢与偏见》吧,感受简·奥斯汀终生未嫁的遗憾,感受一个早逝的女人对爱情的唯美诠释!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3
《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4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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