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8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1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表白了,伊莉莎白虽然拒绝了达西但是她发现自己以前一直错怪了达西先生很是愧疚,后来伊莉莎白发现自己爱上了达西,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2
《傲慢与偏见》初开始是被被书名所吸引,进而对书中的内容有所好奇,书中的第一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倒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实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
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书中的人物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有着英俊的外表。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
书中还有一个人让我印象是很深刻的。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人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欢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过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不过,谁没有“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不过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3
自从亚当堕落,沉沦。罪恶就在这世间滋生,不断败坏人性,直至人不得称为人。乃是罪恶的皮囊,恶魔的傀儡。原本纯净善良的人,千疮百孔,丑不能睹。试问何种罪恶的思想,行为在人类的历史上未曾出现。不!那是慰安妇,那是凌迟,那是十字架!罪恶的类型我们多得无法计算,然不难发现,归本溯源都出自人性的弱点,比如傲慢,比如偏见。
《傲慢与偏见》,简·奥斯丁的成名之作,即使诸位跟我一样之前未曾读过,然它的大名应当是如雷贯耳。毕竟它归属世界名着之列。我之所以有幸翻阅此书,一则如开篇所言为探究人性而来;一则就是奔着世界名着的名衔去的,以博阅读。
书如其名,全书正是围绕人性的傲慢与偏见展开。伊利莎白是一位小地主的女儿,独立坚强,落落大方,待字闺中。达西先生是英格兰上流社会中的贵族,身份显赫,为人正直,才德兼备。他们相识于一场乡村舞会,因达西先生鹤立独行,不习惯与陌生人言笑共舞的处事方式,给大家留下桀骜不驯,傲慢无礼的印象。伊利莎白也因此对达西先生有了偏见,即使达西先生出于好意也被她误解为居心叵测,自我炫耀。相反,本性邪恶,贪婪的约翰却因表面的谦和得到众人极高的评价。故事也戏剧性得将达西先生和约翰交织在一起,大家因带着偏见去看待达西先生,选择相信道貌岸然,口是心非的约翰。认定达西先生是为富不仁,奸险狡诈之徒。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达西先生正义凛然,根本不在意大家对自己误解。没有做丝毫的解释。也因约翰父亲的缘故,没有去揭穿,反而以德报怨。然最有趣的是,傲慢的达西先生爱上了伊利莎白。别人的看法,他可以不在意,但伊丽莎白的他却不能无所谓。一次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向她表白,但结果可想而知。他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也难怪,他在伊利莎白心中的印象是多么得糟糕啊!可故事也在此出现了转折,达西低下高傲的头颅向莉莉莎白陈明一切。伊利莎白没有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在真正了解了达西先生的为人后,偏见消除,伊利莎白眼中的达西先生也变得可爱,变得纯粹,灵魂高洁。达西先生受到爱情的打磨,在伊利莎白面前早已没有傲慢可言,不计个人得失去帮助伊利莎白的家庭脱困。最后两人冰释前嫌,互生爱意,在众人的祝福中步入婚姻的红色地毯。
本书虽然立意明确,清新,朴质。也落得琐碎,小格局,浅白的境地。作品在人物刻画,故事铺陈上都算成功,但如果以世界名着的标准去衡量就觉得名不副实,捉襟见肘了。它对傲慢与偏见的刻画是到位的,却不是深刻的。笔力也不够雄健,尚不足以发人深省,震撼人心。总得来说,《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语言和情感都精致的书。不过若想得到什么特别深刻的道理,恐怕会令读者失望,比如我。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4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感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就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感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刻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感情不好勉强别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务必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完美、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因此从此刻开始,我们就就应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5
一、文本内容简介
《傲慢与偏见》主要写的是贝内特家五个女儿的故事。但其中以大女儿与儿女为主。主要写的是两个爱情故事。大女儿简美丽温柔,善良得体。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慧黠,爱恨分明。三女儿莉莎是个内向而又古板的家伙。此外,还有玛丽、基蒂两个活泼热情,却年少无知,不太自爱自尊的小妹妹。姐妹们平静的生活很快被新搬到镇上的两个年轻富家小伙子的到来打破。诚恳富有、热情开朗的宾利和好友达西优渥的条件让贝内特太太大为兴奋,她开始自作主张张罗起了女儿们结识两位小伙子的一切事宜。美丽的大女儿简赢得了宾利的心,而在短暂的交往中,达西也深深地爱上了倔强聪慧的伊丽莎白。然而出身富贵的达西常常表现出不可一世的傲慢,这令正直善良的伊丽莎白讨厌不已。因此,即使当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勇敢地向她求婚,却依然遭到了拒绝。但通过一些误解的解开,伊丽莎白也渐渐爱上了达西,最终两个人也走到了一起
二、阅读体验
这本书,是这学期我读过的8部文本中,我最喜爱的。
首先,我喜欢伊丽莎白的性格。我喜欢她虽然身世一般却聪明。喜欢她直白、不做作的性格。在真正了解达西之前,她从来不隐瞒对达西的讨厌;喜欢威克姆,就从言行举止方面表现出来。对于她面对凯瑟琳夫人的态度,也表示欣赏。
其次,我也喜欢达西先生的性格。虽说他看起来傲慢,高高在上,可是他的内心却是善良的,不喜欢过多的去解释什么。对待自己爱的人,他也敢于表达爱,虽然方式让人难以接受,但至少他做的是那个真实的自己。我还欣赏他的改变。在伊丽莎白拒绝他的告白后,他为了爱情改变了自己原有的傲慢。所以故事的结局,很合我心意。
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书里面体现的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三、问题思考
1.读完小说感觉结局很仓促,很想知道达西与伊丽莎白在一起后,达西如何面对卡瑟琳夫人?卡瑟琳夫人如何对待伊丽莎白?
2.《傲慢与偏见》很明显指的是达西和伊丽莎白,为什么作者还要着重写简和宾利的爱情故事?
3.威克姆那样一个反面人物,最终却有比较好的结局,这样安排的目的是什么?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6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己。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己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远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应该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只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看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谢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7
吉英是大女儿,她是五个姐妹中最美的那个,她脾气温柔,个性和善,是个知足常乐,心态极好的女生。别人从来不会从她口中听到她说任何一个人的坏话,就算她听到一个坏消息,她也会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这个问题,绝不会妄加判断。当吉英碰到自己的意中人时,她会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宁愿错过,也不愿主动。
吉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能再完美的女人,但是如果她遇人不淑,她这样柔弱的性格肯定会吃亏,因为她属于那种只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的类型,她的忍让会让不知足的人得寸进尺。
长相漂亮的容易恃宠而骄;性格温柔的可能就貌不出众;性格好也不意味着心态好。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吉英这样的女生几乎不存在。
伊丽莎白是二女儿,容貌虽然不及姐姐吉英,但她同样是个美丽的女生。她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是个内心骄傲,主观性较强的女生。平常的她说话犀利,言辞风趣,最受父亲的喜爱。
伊丽莎白对待意中人的态度有点像姐姐,但是比姐姐更有手段。她同样属于不轻易主动向男生示好的女生,但是她会把握机会,只要觉察出自己爱慕的男生对自己有好感时,她会顺藤摸瓜,这让事情看起来更为合理。
所以伊丽莎白如果结了婚,她不会甘心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两人若是发生口角,她是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非得争个胜负才行。
蔓丽是三女儿,她长相一般,但是她喜好读书,颇具才艺。所以她有点读书人身上那种自高自大的品性。她不像别的姐妹们那样热爱出去交际,她宁愿把参加舞会的时间花在书本上。
所以书中对蔓丽的描述并不多。但是我可以想象,如果她要嫁人的话,定会嫁给同样学识渊博,家教良好的读书人,陪她一起满腹经纶,诗词歌赋。
凯瑟琳是四女儿,她普通到你完全忽略她的存在。她没有姣好的容颜,没有温婉的个性,甚至没有一技之长。她属于那种在饭局或者舞会上,白天见过,到了晚上就会忘记她长相的类型。甚至会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出现在那个场合中。像极了芸芸众生里的你我。
丽迪雅是五女儿,都说最小的孩子是最受宠的。也许是因为她备受宠爱的缘故,所以才演变成了丽迪雅放纵、野蛮、虚荣、懒惰、无知的个性。
丽迪雅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是莽撞草率甚至不顾一切的,她可以抛下一切,为了所谓的爱情跟别人私奔,她也不在意别人是否会评论她“未婚同居”,更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和未出嫁的姐姐们带来困扰。
如果丽迪雅有识人的眼光,那她所做的一切也许还是值得的。可惜的是,她盲目爱恋的男生又是曾经向她姐姐有过求婚经历的。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在日后也不会一帆风顺。
五姐妹有各自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爱观,观念这个东西很难评价对错,能遇到匹配的就是最好的。
愿不完美的你我,遇到另一半之后,变得完美。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篇8
最近读了《傲慢与偏见》,颇有感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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